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者将会被处罚款。
新规实施后,南都记者走访广州多个小区发现,电动车进电梯的现象已大大减少,但电池上楼入户仍是难题。不少物业反映只能侧重于反复宣传劝导;针对拒不配合的个人,也有物业称并不清楚上报哪个部门进行处罚。新规如何落地,还有待实践考验。
火灾隐患:
电池入户危险,已有亡人案例
7月8日早上,广州市白云区白兰花园小区一民房突发火灾,消防赶到将火扑灭,幸无伤亡。据小区物业人员表示,起火房间的住户为租户,起火燃烧的应是电动车电池。无独有偶,今年6月,海珠区尚领时代小区也发生一起电动车电池室内起火事件,初步判定是住户晚上为电池充电导致。
7月21日,据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黄绍伟通报,今年上半年广州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2起,死亡2人。从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有74%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居民住宅楼内,约50%发生在充电过程中。
新规之后:
电动车进电梯现象确有减少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回应了电动车安全这一突出问题,对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作出禁止性规定。若违反该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实际上,早在去年5月,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就曾要求,禁止各类电动车辆进梯(含电梯)、上楼、入户。去年7月,南都记者实地走访广州多个小区了解到,部分小区对电动车不上楼、不入户的宣传贯彻执行较好,但也有小区物业不够重视,仅是“做个样子”。
时隔一年,记者深入广州约10个小区考察。据记者所见,电动车进电梯的现象已经减少,各小区的宣传也比较到位。在荔湾区富力广场南区,每栋居民楼进出大门上张贴有“禁止携带电动车电池上楼充电”字样。富力广场小区物业表示,电梯会识别电动车,如若住户尝试将电动车带入,电梯门会无法关闭。
天河区东圃广场物业吴经理反映,自从小区电动车停放区域划定后,电动车及电池上楼现象大大减少,绝大多数居民都肯定和支持加强管理。黄埔区海伦时光小区物业安保人员表示,小区去年安装了充电桩,目前消防安全宣传也多,很少出现业主带电动车上楼的情景。
不过,番禺区海伦堡御院小区有住户反映,小区虽设有可充电停车棚,但住户觉得远远不够,电动车上楼情况依旧存在。
监管现状:
电池入户难管,物业多是劝阻
南都记者在多个小区走访期间,均未见电动车进电梯的场面。不过,电池进电梯入户,处理起来就有点棘手了。7月3日,有居民反映越秀区国利大厦小区部分住户提电池乘坐电梯到家中、走廊充电。
管理处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小区是单体楼,空间有限,目前正由居委协调建设充电柜的选址问题。部分车主到几百米外的充电柜充电,的确不太方便。至于电池入户,张先生表示,既靠物业巡查也依赖业主自觉:“政府的规定都出来了,如果发现情况,肯定会有业主说的,我们也会劝。”
记者采访中得知,多个小区物业的处理方法均以劝导为主,并呼吁业主共同监督,但这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难题。在荔湾区荔港南湾小区,物业坦承还是会有电池上楼充电现象,“物业无权罚款,只能进行宣传、提醒和劝说,最后(只能)向片区民警反映一下。”国利大厦管理处张先生同样提及,假设遇到实在不听劝的,就找社区民警过来协调处理。
存在困境:
执法有难处,基本设施不足
根据《实施办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居民住宅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的停放、充电行为和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另外,《实施办法》还规定了消防救援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具体实施监督管理,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那么,具体的投诉受理渠道是怎样的呢?富力广场物业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暂未发现业主拒不整改的情况。至于执行处罚该上报哪个部门,一般还是会先上报居委处理。荔港南湾小区物业则称,并不清楚应上报哪个部门进行处罚。
记者查阅发现,国内各地的电动车监管难是普遍存在的情况。此前也有消防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电动车安全治理不能单纯依赖处罚、要求整改的方式,更重要的在于源头治理、全民意识。
不过,依靠充足的停放充电设施来“兜底”同样重要。荔港南湾小区一位电动车车主告诉记者,停车区域太少,充电桩也远远供不应求,有时只能将电动车带回家充电,因知晓有安全隐患,已自备了灭火器。据最新权威数据统计,目前,广州市已建成的集中充电场所不足1万处,按照充电行业1个充电场所设置20个插座,1个充电插座服务5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计算,全市集中充电场所缺口多达3万处。
委员建议:
发挥镇街基层消防综合治理作用
今年3月,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就已关注过电动车违规“上楼”监管难的问题。他告诉南都记者,建议物业服务公司应加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在小区主要通道张贴消防安全传单等方式,让居民意识到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的危险。
谭国戬称,物业服务公司还可与当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居法律顾问等单位联合开展普法宣讲。同时建议完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的沟通机制,让业主知悉管理要求,也让物业了解业主的诉求。
他认为,如若遇到对小区居民的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情形,物业工作人员可及时联系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进一步发挥镇街基层消防综合治理作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当建立专门的消防安全防控部门,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与辖区内的物业进行对接。
B01-03版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马辉 张思琦 魏志鑫 黎玉莹 实习生陈馨儿 黄然 李韵琪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