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 | 打通难点、堵点,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

采写林思思编辑周晓媛
封面来源奥一新闻
2022-07-20 23:11

导语

在推动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更要推动社区尽快完善配套设施,让电动车有处停、有电充,让居民不再为停车、充电等问题犯愁。

近期,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施行,《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实施办法》的出台,意在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消除电动车使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实施办法》顺利落地实施。

同时,有一个问题也值得我们思考:在规定电动车不能上楼充电、不能随意停放之后,居民的电动车的充电和停放都有明确的“去处”了吗?《实施办法》实施还有哪些难点和堵点?

近日,南都·奥一实测研究院团队走访广州市50个社区发现,不少小区仍未建设电动车专用充电、停放区域,居民只好将电动车电池拆下来带回家充电,而飞线充电、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依然常见,其中以城中村、老旧小区为甚。即使是已配建电动车专用充电、停放区域的小区,也存在充电桩数量太少不能满足居民充电需求、居民不按照规定停放的情况,这也反映出小区存在管理不善、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

尽管针对电动车安全管理已在不断加强,但若充电桩、换电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远远落后,没能与电动车的增长相匹配,反而会让居民陷入电动车充电难、停放难的焦虑之中。

于此而言,在推动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更要推动社区尽快完善配套设施,让电动车有处停、有电充,让居民不再为停车、充电等问题犯愁。同时,也要加强社区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整治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行为,为居民创造安全、有序、便利的停车充电环境,筑牢社区安全防线。

奥一新闻记者 林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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